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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生儿参保登记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主观:
    


    办理方法: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选择参保地点,在父母所在地参保(父母任何一人参保地点)。携带出生证明、户口本、父母任何一方的保险证明、父母一方的缴费单位地址证明,然后填写保险登记表,即可办理新生儿医疗保险。新生儿保险登记所需材料:1。保险登记表;2、出生医学证明;3、户口本;4、父母任何一方或监护人的保险证明,父母任何一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需要提供;5、父母任何一方或监护人缴费单位地址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包含单位详细地址的相关证明)。只有父母是市级职工医疗保险或者一方是市级职工医疗保险在本市参加保险的需要提供;6、死亡医学证明(新生儿死亡需提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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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