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礼让行人,扣3分,罚款根据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六十四条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