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网上申请 |
释义 | 深圳营业执照网上办理申请的程序 1、准备材料 2、公司核名 3、提交材料 4、办理执照 5、刻章备案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注册营业执照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公司名称核准通过后准备好各类表格、申请书、证件、证明等相关资料(材料下载可以通过中讯财务网站下载或咨询获取)。 2、所有材料准备好由相关当事人亲笔签字盖章,签字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3、将所有注册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后提交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注册登记窗口的办理登记人员。 4、办理营业执照(如经营项目有涉及到许可审批的需要按照许可审批要求办理登记)。 营业执照须注意的事项 1.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便于携带外出使用。 2.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3.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向有关单位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5.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_限不得超过10天。 6.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样式以及公司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全国是统一的。 7.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损毁公司登记档案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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