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充市国资委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或拟订有关制度;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和考核等。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