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社保没有停可以在户籍地办理就业创业证吗 |
释义 | 一、外地社保没有停可以在户籍地办理就业创业证吗 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申办就业创业证所需资料: 1、申领《就业创业证》,除办理相关业务(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大一寸彩照1张。 2、在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申领的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4、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常住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未就业人员)。 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扩展资料 申领的条件如下: 1、符合失业登记规定的本市常住人员——在初次失业登记时申领; 2、符合就业登记规定的劳动者——在初次就业登记时根据需要申领,其中单位用工的在录用备案服务窗口办理,从事个体经营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3、离岗退养、协保人员——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仅供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时用。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办理《就业创业证》指南 二、浙江失业保险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会有人升职加薪,就会有人失业下岗。作为一名浙江市民,如果您不幸失业了,但是您购买了失业保险,那您大可放心,您只要按照浙江失业保险登记流程操作,即可领到失业保险金。 1、申请 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市区常住人员,可以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委托社区(行政村)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需填写《杭州市失业人员登记表》(附件7),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2寸证件照等相关资料。 2、受理 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受理失业登记申请,核对申请资料及计算机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报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 3、初审 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审核上报的申请资料,将符合条件的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将申请资料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复审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上报的申请资料及录入的失业登记信息。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对已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在证件的“失业登记情况”中打印失业登记信息的最新状态(未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按本通知第四点“《就业创业证》申领流程”的相关办法操作)。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失业登记。 浙江失业保险登记流程主要有四个步骤:提出申请、社保局受理、初审和复审。需要注意的是,提出申请时,请一定要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2寸证件照等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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