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在为行政执法和办案过程中是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监控录像进行取证。这也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每个知道案件情况的公民,也都有作证的义务。涉及到国家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公安机关应对外保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