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亲子鉴定的证据效力:父亲或者母亲向人民法院起诉否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证明对方没有相反证据,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