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在1994年2月1号之后,我们国家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所以你想成为合法的夫妻,一定要到民政局去领取结婚证。 一、长期同居算不算事实婚姻? 长期同居不算事实婚姻。不管同居多少年,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都不算合法婚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相关法律中针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达到法定婚龄、无配偶、长期以夫妻形式生活的的男女双方认定为事实婚姻。在这一时间之后的,皆不予认定。对于1994年2月以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双方应当积极协商补办结婚手续,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避免后期发生矛盾和纠纷时难以认定。 二、同居多少年以上才算合法夫妻 同居多少年都不算是合法夫妻。合法夫妻不是按照同居的年限,与同居多少年无关,成为合法夫妻只能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但如果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则可以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应当算合法夫妻关系。除这种情况外双方不办理结婚登记不算合法夫妻。 三、同居多少年才算事实婚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在此之后男女双方无论同居多久都不算事实婚姻。 就算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承认实施婚姻的时期,也不以同居时间长短来认定是否构成实施婚姻,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的,只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就按事实婚姻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