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一、自首后立功的处罚规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70%以上。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重大立功则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二、规劝同案犯自首在法律上应该视为立功吗? 规劝同案犯自首在法律上应该视为立功。构成立功的行为有: 1、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2、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或有重大犯罪的嫌疑人; 4、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