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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租期是什么意思
释义
    租赁期是指租赁协议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包括在租赁期之内。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如何约定
    1、将全部“免租期”置于租期的最后时段这种方案适合租户无需进行装修和商业氛围培养的情况,也就是说,出租方承诺给予承租方一定租赁期,但这个租赁期是在整个租赁期的最后,如果承租人提前退租,就享受不到这一免租期的优惠,事实上其也对租户的诚信履约和关系稳定起到了良好的制约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面临的租金风险是最小的。2、将免租期拆分置于租期的不同时段将“免租期”一分为二,甚至一分为三,然后分别置于租赁期限的开始阶段、最后阶段,如果一分为三的话可将一部分放至租期中段,具体各阶段的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比。比如:一共可给予租户3个月的免租期,那么可在租期开始给1个月,租期到一半时给1个月,然后租期最后一个月作为免租期;也可租期开始给1个月,另外2个月的租期放到租期最后,按此设计,如果租户中途违约提前退租,也就享受不到最后的免租期优惠了。综上,我们也可以说,如果越将“免租期”的大部分约定在租期最后时段,越能够预防出租人的租金风险,而如果越将“免租期”的大部分约定在“开业日”之前,越能够发挥营销作用。而如何在在两种利益的权衡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就需要出租人对实际项目情况进行综合考量而决定了。3、妥善约定有关免租期的条款最后,还要注意对免租期条款个别细节的完善,比如,要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免租期是只免租金不免物业费和能耗费(如水、电、通讯)。对于违约责任条款,也可以增加如果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除了支付违约金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装修免租期、免租优惠期的租金赔偿责任等等。
    二、房屋租期没到转租怎么写合同
    1.租赁合同应约定房屋的地址和房屋产权证号、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押金支付方式;2.租赁物维修义务及费用承担;3.约定转租期限不能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4.转租后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租赁房屋交接清单及日期;6.租赁合同期限内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7.约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违约情形及违约金数额;8.约定承租人给房屋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9.约定房屋水费、电费、取暖费、宽带费等费用的承担;10.约定转租的出租人承诺转租行为经过了出租人同意;11.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并交还出租人,并约定延期搬出应支付的房屋使用费数额。
    三、租房一定要办理租赁备案吗
    房屋出租不是必须备案,但是备案可以保障当事人的相应权利。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是否备案不影响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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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