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管道没水物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在火灾扑救中,物业公司所管理的消防联动系统发生故障;涉案房屋所在楼层消防栓无法供水;消防人员无法就近接水灭火;以致火情扩大;造成受灾业主的财产损失扩大。物业公司违反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消防法中应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规定;须对本次火灾损失承担赔偿。 单位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综上所述,作为业主,应当及时检查家里老旧线路设施,及时关闭电源,做到安全用火。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时检查,保障消防栓供水和消防通道通畅,避免因救火不当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扩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