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组织设计谁编制谁审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编制:施工单位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施工单位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的由安全部门、技术的由质量技术部门); 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要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一同签字);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建设项目要求、施工组织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条件,确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对拟建工程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等方面统筹安排,以保证按照既定目标,优质、低耗、高速、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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