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社保销户怎么办理 |
释义 | 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要求附送相关资料。 一、个人社保注销流程 1、申请 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要求附送相关资料。 2、受理 税务登记机关登记部门受理缴费人填报的表格,审阅其填写表格是否符合要求,资料是否齐全。 3、审核 4、注销社保缴费登记地方税务机关对缴费人填报的《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是否缴清费款、滞纳金、罚款。 5、注销税务登记地方税务机关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流程,对缴费人填报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审核。 6、录入资料 二、公司注销之后需要什么手续 1、到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证。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公司注销报告等资料,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2、自行登报公示。公告的公示期至少45日。 3、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准备公司营业执照、《税务注销通知单》、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等相关资料,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4、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6、到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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