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期间费用不包含在企业所得税营业成本当中,企业的营业成本就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制造成本,企业所得税是依法征收企业取得的所得的税款,所得税营业成本不包括期间费用。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