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者政策补贴。 3、房屋的权利人。 4、相关费用的缴纳。 一、定向安置房可以交易吗? 五年之内不能买卖。 1、定向拆迁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划拨、规定费用减免等有关的政策,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具体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对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迁户的,也包括有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2、“三定三限”的定向安置房其产权性质是界定为普通商品房,这种安置房上市交易比照两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来办理。 3、若有因为重大市政工程的动迁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则按照有关的规定,被安置人是因此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属于其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地进行上市交易。 正规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 1、区别在于: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而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 2、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3、而定向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房屋被拆迁的农户; 4、还有就是定向安置房就是拆迁后,国家或是开发商赔偿的住房,其土地性质是划拨地,如要出售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5、而商品房就是由买卖交易得来的房子,开发商买地建房后当商品出售的房子,其土地性质是出让地。 二、商品房和安置房区别有哪些 商品房和安置房区别有: 1、土地来源不同。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来源为划拨或低价出让,商品房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2、产权差异。许多安置房屋没有完全的产权,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商品房拥有完全的产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3、质量差异。安置房建设利润往往有限,安置房建设一般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限制。许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即规定几年内不得上市。商品房在这方面没有规定; 5、交易限制的差异。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搬迁安置户,此类房屋的销售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限制。 三、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些什么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因为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如果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再拆迁的话可能不会得到任何赔偿。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明确限制。3.房屋的权利人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且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4.相关费用的缴纳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其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以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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