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联合行文规则有哪些具体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之间联合行文,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与其他机关联合行文原则上应使用排列在前机关的发文字号,也可以协商确定,但只能标注一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一、讨债公司是否合法?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欠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也有很多,且存在很多多种多样的形式。那么,讨债公司是合法吗?答案是肯定的是不合法的!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5年后,国务院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因此,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 二、店名被人注册了别人可以使用吗 是的,一个商标一旦获准注册,那么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其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或注册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而对企业字号则实行地域性保护,企业字号和商标还有一点区别,就是一个企业可以使用和注册很多商标,而企业字号只有一个。 三、找公司讨债合法吗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欠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也有很多,且存在很多多种多样的形式。那么,讨债公司是合法吗?答案是肯定的是不合法的!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5年后,国务院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因此,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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