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另外,如果警察不立案,你们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