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法律上,言语过激、情绪激动本身并不属于精神疾病的范畴。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言辞和情绪波动可能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例如紧张、压力、愤怒等,而这些情绪并不一定反映出其精神健康状况。因此,在判断被告人是否有精神疾病时,不能简单地根据其言语和情绪表现来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被告人有精神病的,除非经过司法鉴定,认为其不能承担刑事责任,否则仍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九条规定:“鉴定对象有精神病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与鉴定对象精神病有关的问题,并说明精神病对鉴定对象的行为能力产生的影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负刑事责任:(一)患有精神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 因此,在判断被告人是否有精神疾病,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等专业方式进行科学判断,不能仅仅根据其言语和情绪表现作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