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开庭合议庭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诉讼法规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刑事诉讼法规定,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根据三大诉讼法以及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法院对第一审的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除一部分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外,其余的全部实行合议制,行政案件,无论繁简,均由合议庭进行审判。 一、审判长是什么职位 审判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审判长职责一般有:(1)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2)组织合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3)主持庭审活动;(4)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5)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6)依照规定权限审核、签发诉讼文书7)依法完成其他审判工作。 二、侮辱妇女罪需要开庭吗? 侮辱妇女罪需要开庭。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一审一般都需要开庭审理。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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