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伤残才是十级 |
释义 |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十级工伤鉴定标准主要包括: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0、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1、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2、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等。 什么骨折鉴定十级伤残 十级定级原则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若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鉴定十级伤残。 十级伤残程度 十级伤残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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