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要约及合同承诺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要约与承诺是一般情形下订立合同必经的步骤。合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合同承诺是同意他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后一般合同就成立。 一、要约邀请的特点是什么 要约邀请的特点是: 1、要约邀请是一种意思表示,因此应具备意思表示的一般成立要件; 2、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诱导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不是与他人订立合同,因此只是订立合同的准备行为,而不是订立合同;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既不能因为对方的承诺而建立合同,也不能因为自己的承诺而约束要约人。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只要行为人没有给善意的相对人造成信任利益的损失,行为人就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要约和单方允诺有什么区别? 单方面承诺是指表意人向对方设定义务,使对方获得一定权利的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两者的区别在于:面对的对象不同。单方面承诺一般发给社会上不特定的人,要约对象一般是特定的;单方面承诺不一定要求送达相对人,但要约要求必须送达相对人;单方面承诺的意思表示不一定完整,但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单方面承诺一经作出就生效,要约受到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受到意思表示的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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