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耕还林和退耕还林的区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从字面意思来讲,停耕还林和退耕还林都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退耕还林自1999—2000年开始实施,属于国家重点林业工程,以国家计划调控为主,退耕还林农户在退耕还林过程中能够享受国家政策补助;而停耕还林农户主观能动性较强,也许没有国家补助,但是停耕还林是国家积极倡导的,农户自愿的退耕还林。 法律依据: 《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 第十条 退耕还林成果保护以村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以上专(兼)职管护人员。管护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委任、考核。薪酬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管护人员应当不定期巡查,发现破坏退耕还林成果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 退耕还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经营权人应当履行管护义务。 第十二条 退耕还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经营权人应当按照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植树造林、幼林抚育管护、补植补造等工作,确保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待验收合格后发放相应补助。退耕还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经营权人不按规定补植补造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补植补造,费用由退耕还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经营权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