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户口是宁乡的,我的身份证过期了想在长沙换领身份证,这个可以办理吗? |
释义 | 身份证到期可在外地更换,程序如下:1、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2、制作核验后领取新证;3、换领证件时需交回原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十一条。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时需在身份证上记录变动并告知本人。 法律分析 身份证到期了是可以在外地进行更换的,具体程序如下: 1、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本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 2、经有关部门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后,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3、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结语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您可以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的换领手续。按照相关规定,您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经过制作与核验发放后,您可以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新证。请注意,在领取新证时需要交回原证。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查阅官方网站的最新信息,以确保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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