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障碍无障碍停车位划线标准包括: 1、将通行方便、距离出入口路线最短的停车位安排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如有可能宜将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在出入口旁; 2、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3、停车位的一侧或与相邻停车位之间应留有宽1. 20m 以上的轮椅通道,方便肢体障碍者上下车,相邻两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可共用一个轮椅通道。 4、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