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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
释义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下列资料,分别是: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是:
    1、先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
    2、提交资料,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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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