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也有期限吗 有期限的。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其审结时限应取决于所适用的程序,即适用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再审案件审结时限的起算,应从法院作出裁定决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欢迎进入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