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抚州市船舶名称核准在哪办理 地址:迎宾大道66号 二、抚州市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 《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 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 三、抚州市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 船舶取得船舶识别号。 四、抚州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材料 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相应部门的批准文件 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五、抚州市船舶名称核准收费标准 此事项不需要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