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一年一次还是隔12个月 |
释义 | 公积金提取是一年一次。 公积金提取业务每隔12个月可以办理一次,超过12个月办理提取额度可以累计。 以下是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已经累计缴存满一年,或者已经连续缴存满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可以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在申请提取时仍然是正常缴存状态; 2、职工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因疾病、大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需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殡葬费用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费用的实际支出; 3、职工本人或者其配偶、子女申请购买住房、建造住房、大修住房、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款项应当支付的金额。 综上所述,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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