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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资减资程序是什么
释义
    股东大会作出增资或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一)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增减资生效。
    一、减资需要登报吗
    依照现行规定,公司如果需要将自己的资本减少,那么公司必须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在省市报刊上登相关的减资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日的三十日起是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如果公司未登报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有自行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减资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二)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
    (三)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四)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六)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七)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八)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九)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十)验资报告复印件;
    (十一)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十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
    (十三)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十四)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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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