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 1. 护照过期的; 2. 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3. 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4. 护照上有携行儿童,需单独持用护照的; 5. 容貌变化较大的; 6. 中国驻美使领馆认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方式 1. 申请人须提前登录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网址为:http://ppt.mfa.gov.cn)在线填写资料并预约办证时间 2. 预约成功后,请依照网页提示打印出所需文件,在约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含纸质护照照片),由申请人本人来馆递交申请,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3. 使领馆不接受其他方式(如邮寄)的护照/旅行证件申请。 4. 使领馆将不定期派出领事官员赴外地,现场受理护照/旅行证件申请,申请人可就近前往办公地点与领事官员面谈,并将申请材料按指定方式寄送到使领馆。 5. 除非使领馆特别要求,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办妥的护照/旅行证件。请在取证单上标明的时间或之后前往使领馆领取证件。使领馆不提供邮寄证件服务。 1. 普通件:护照/旅行证25美元/件;护照加注5美元/件 2. 加急件:每件加收25美元 3. 特急件:每件加收37美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