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公积金如何提取? |
释义 | 佛山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法律依据: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条件时可申请提取存储余额,个人账户余额不低于500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包括购房、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等情况,需要同时注销账户。 法律分析 一、佛山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申请。通过线上渠道进行申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等)。 2、申请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二、佛山公积金提取受理条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1、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条件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3、本市房产即报即批,外市房产首次提取的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三、佛山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语 佛山公积金提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购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在申请提取时,需符合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需办理外市房产首次提取,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请前往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或通过线上渠道进行申请。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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