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全款给一方买房 |
释义 |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子不必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方名字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但只写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三、婚后买房如何分配 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投资方子女名下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而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可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视为双方共有。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平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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