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法人如何确定 |
释义 | 1、要对事业单位职能进行准确定位 这种职能定位的模糊也直接导致了事业单位很难从行政机关真正独立出来,确立自身的法人地位,同时也导致了事业单位改革始终停留在微观领域的浅层次施行业务性改革,较之行政体制改革、企业改革慢了一拍、乃至二拍。 2、要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 首先,要转变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 其次,要赋予事业单位法人相应的人事管理权。要使事业单位法人享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在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可自主选人用人。 第三,要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对职能单一、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的事业单位进行撤并,使合并后的事业单位具备法人条件 3、要建立独立法人财产制度 首先,要明确事业单位的产权。要对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认真清理,明确产权关系,落实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并可独立支配的法人财产。 其次,赋予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权。要切实落实事业单位的财务自主权。事业单位一般应配会计、出纳,独立建帐。 第三,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其业务主管机关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事业单位可以对外租凭商铺出租吗? 房屋出租对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着积极作用。对于出租者而言,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利用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对财政部门而言,在现行经费预算管理体制下,事业单位将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可减轻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压力;对于承租者而言,可以增加房屋承租选择的多样性,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等。那么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屋出租主体,相对自用而言,出租、出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在对外进行房屋出租时,又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呢,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出租行为,有效防止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本文主要从合规性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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