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一些学生年满6周岁后,出于一些特殊原因没有入学的,要提出申请。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延缓入学证明》,才可以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备案。 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应附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及相关证明;因其他特殊原因延缓入学的,应附相关证明。 延缓入学的注意事项: 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办理延缓入学的儿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小孩晚一点读一年级不需要开证明的。 孩子晚一年读小学一年级等到九月一号可以直接去所在学区报名入学,不需要开证明,虽然我们国家规定年满七周岁可以上小学一年级,但是没有规定晚一年不给上或者需要开证明的,所以你可以直接去学区所在小学直接报名上学。 需要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就可以推迟一年上学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