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理由可以不交暖气费 |
释义 | 用户有权拒绝支付暖气费用,但规定因地区而异。以北京为例,用户可以与供热单位协商,在确保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达成暂停供热等事项的一致意见。此外,文章还提到了物业费的拒交情况、物业费的缴纳比例、物业公司的责任划分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与服务等级的区别。 法律分析 在没有暖气的情况下,用户可以拒绝支付暖气费用。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具有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的用户,在确保其他用户可以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与供热单位协商,可以达成暂停供热时间、基本费用等事项的一致意见,并由供热单位暂停供热。 一、什么样的情况需要拒交物业费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二、不住未必全交 正常的物业费用缴纳从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收房后从未入住的,经确认,可以按照70%缴费;入住后(含房屋装修),但不使用住房,经确认,连续使用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物业费按照70%缴纳。 三、安保与赔偿 物业合同不是保管合同,丢东西不是全额赔偿,只承担部分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巡逻责任的话,就说明已尽到管理责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四、责任划分 后期维修多得花钱。比如屋顶漏雨只管修……还得付费。屋顶保质期5年,如果漏水导致业主无法入住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 目前很多楼盘都是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公司,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无任何关系。 五、资质与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等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级资质不代表能够提供一级服务,资质等级与其所提供的服务并无挂钩。 具有三级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亦可提供一级标准的物业服务,关键在于确认该企业提供服务的等级是否达标。 结语 在没有暖气的情况下,用户可以与供热单位协商并暂停支付暖气费用,前提是确保其他用户的正常采暖和供热设施的安全。对于物业费的缴纳,业主可以拒绝支付不在其责任范围内的费用,或是在服务质量过差或提供未约定服务的情况下暂时拒交。对于未入住的房屋,业主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物业合同中的安保责任和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与服务等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资质等级并不代表能够提供相应等级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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