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可以主张退回。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就是婴儿、精神病患者和老年痴呆症患者等没有行为能力的人,这种人订立的合同是完全无效的。 (2)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则稍有不同。 依据最高法出台的解释规定,“熊孩子”属于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经监护人同意打赏主播的,监护人可以要求返还相应款项。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注意:八岁以下儿童网游支出一律退还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所以指导意见没有专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