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二婚用不用带离婚证 |
释义 | 跨省二婚要带离婚证。 再婚后,原来的离婚证是有用的,证明当事人和原配偶婚姻状况的。当事人离婚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再婚,只要不是复婚,其与原配偶的事实是一直延续下来的,即现在任维持与原配偶的离婚事实。 再婚者在进行结婚登记时所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有以下几种: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双人合影证件照,照片的底色以蓝色或红色为主; 4、再婚者一方需要携带离婚证或是有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综上所述,对于再婚者来说,不论是跨省登记还是同省登记,都需要携带离婚证或是由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这样才能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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