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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楚雄州生育保险报销
释义
    一、楚雄州生育保险报销
    1、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的人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例如,楚雄市某企业当月的人均工资是6247元,女职工共休90天产假,则该职工的生育津贴补贴金额=(6247÷30天)×90天产假=18741元。
    2、生育医疗费报销
    (1)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25%
    注。正常生产或满7个月以上流产者才享有此项补助,楚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247元,假设某女子合法顺产一名幼儿,则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6247×25%≈1561.8元。
    4、一次性补贴:若女职工是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注。上述1-4项都属于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可叠加领取。
    二、2019楚雄市生育保险一般规定
    1、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相关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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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7: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