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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人有哪些
释义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从法律上讲儿媳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从法律上讲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儿媳不属于子女,只有协助子女履行赡养的义务。
    二、直接赡养人是指谁?
    直接赡养人是指依法有赡养义务的老人子女和其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依法有赡养义务的老人子女和其他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应当及时治疗和照顾生病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赡养人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顾责任;不能亲自照顾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照顾。
    三、如果丈夫去世了,妻子有义务照顾其父母吗
    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
    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所以,丈夫先于婆婆死亡,儿媳没有义务继续赡养婆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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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