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双方都有购买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额度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限额的由当事人各自承担。 一、交通事故对方的误工费由谁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员伤亡的,受伤人员需要治疗时,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造成误工的,要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的赔偿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如果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汽车非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汽车非全责的处理方式:发生的交通事故若不是一方的全责,就是属于双方对发生交通事故都有过错行为,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在按照责任的比例划分,进行赔偿。 三、同责交通事故怎么承担责任 同责交通事故,由双方当事人各承担一半。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自己承担。 赔偿方式如下: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