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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人介绍,去年5月订婚,男方给的XX。12月领证。彩礼14.8w。共同生活2个月左右对哪方有利?
释义
    离婚纠纷,有以下情形的,男方提出要回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不存在前述情形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无需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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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