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出险 出险就是发生了事故,无论是车撞车、车撞人还是其他,就要进入申请保险理赔流程了。 2、报案 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必须报案,向公安报警及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如果错过了保险不赔。 3、现场处理 有些情况下,为了避免影响交通,可以在标记轮胎的位置后,移动车辆。通常用T标记轮胎的位置。 4、提出索赔请求 当保险公司的勘察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车主可以提出索赔请求,等待勘察。 5、配合保险公司事故查勘 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实将进入下一步。 6、结案 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点、定损中心去定损,就完成了结案。 7、提交索赔材料 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后保险公司对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 8、索赔审核 当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 9、领取赔款 保险公司根据与您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