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从前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群众也请得起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代理人、打得起官司,因此,一般情况下,公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身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材料。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够证明案情的材料。目前阶段,法律援助还不能覆盖困难群众的全部法律需求,能够获得法律援助的事项主要是一些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所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范围,法律援助机构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作出判断。 法律援助机构如果认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可以要求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如果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申请将被视为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