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没有和父母在一起的,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1.户口不影响继承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在一起的人仍然有继承权。 2.如果爷爷奶奶有遗嘱,遗产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3.如果没有遗嘱,遵循法定继承规定,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去世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获得应该由其父母继承的遗产份额。 户口不影响继承权,遗嘱和法定继承规定是确定遗产分配的依据,代位继承可使去世子女的子女继承应由其父母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分析 1,户口不影响继承权,户口不在一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有继承权2,如果爷爷奶奶有遗嘱,遗产按遗嘱分配3,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的,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去世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应该由其的继承的遗产份额 拓展延伸 继承权的法律规定与户口分离的情况下是否有关联? 在继承权的法律规定中,户口分离的情况通常与继承权相关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是指个人在他人死亡时,依法继承其财产的权利。而户口作为个人身份的重要标识,与继承权息息相关。对于户口没有与父母在一起的人来说,他们是否具备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户口分离与继承权的直接关系,而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遗嘱等因素来确定继承权的归属。因此,户口没有和父母在一起的人在继承权方面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判断和解决。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户口分离并不直接影响继承权的归属。在继承权的确定上,遗嘱是重要的依据,如果爷爷奶奶有遗嘱,遗产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其中,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去世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并扩展其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在户口分离的情况下,继承权的归属仍然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来确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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