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的教官和女学生谈恋爱结果被别的学生发现了因为事情被传开教官怕饭碗不保就给发现谈恋爱的学生处分 |
释义 | 学生被别人扇巴掌的处理: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或者进行行政处罚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心灵创伤的,情节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拆开他人邮件、电报的。 谈恋爱期间被家暴应该怎么办 恋爱期间被家暴:1、及时报警,做好报警笔录;2、及时就医,验伤报告;3、如构成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处理;4、对方要承担赔偿医疗费用。 谈恋爱现在他要求退还谈恋爱时花给我的钱,说这笔钱是因为一开始要和我结婚才花的,该怎么办? 谈恋爱花的钱可不可以起诉要回,需视情况而定:1、当事人在谈恋爱过程中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可以起诉要回的;2、如果属于赠予性质的,可能无法要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谈恋爱期间自愿给的钱用还吗 1、谈恋爱期间自愿给的钱原则上是不用还的,但若为明确表明借给女方的,或该赠与价值巨大,认定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且赠与方主张返还的,则是需要返还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和未成年女生谈恋爱违法吗 和未成年谈恋爱一般不违法,但当事人不得通过与未成年谈恋爱的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或是通过其他手段侵犯未成年的人权。法律规定,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女大学生的抚育费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即子女成年。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子女虽已年满18周岁,但是如属于以下情况的,父母依然需要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第一,子女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第二,成年子女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所以说,在校大学生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亦赋予了其劳动的权利与义务,亦不存在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故其父母已无继续向其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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