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上的商品名称和开票商品名称可以不一样,但要求在开票的时候,开票商品名称与合同商品的描述保持一致。合同商品的描述信息要尽可能详细,包括商品名称、商品规格、商品数量及价格等信息。这样可以防止因为商品名称不一致导致造成货物纠纷。 法律客观: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