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离婚时,关于农村自建房的分割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农村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已经建成的,建造时另一方没有出资。在离婚时,该房屋应当认定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一方的家庭共有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农村自建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无异议,达成一致分割意见,则法院可以对农村自建房屋进行分割。在分割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房屋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可以采取竞价取得或者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方式进行,如果双方不竞价,也不申请评估,可以判决双方共同使用。 自建房有哪些利与弊呢? 1、自建房的好处: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造楼房,花费的费用比较少;农村建房没有公摊面积,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农村生活节奏缓慢,邻里之间关系融洽。 2、自建房的不好处:农村教育设施有限,教育水平比较差;农村医疗条件比城市差,会耽误疾病的医治;年轻人大多数在城市发展,农村的房子基本处于闲置的状态。 综上所述离婚自建房应双方协议处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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