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有误找谁纠正 |
释义 | 土地确权有误,可以找以下部门依法处理: 1、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部门。 如果对于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一、土地确权的流程如下: 1、土地确权的进行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二、土地确权的范围如下: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总之土地确权错了可以找村委会和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确权的流程一般是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由乡镇政府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无异议确权发证。对于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都可以进行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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