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件严重程度几何? |
释义 | 外地警察在本地抓人需满足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其他措施无法防止其社会危险性。逮捕并非无限期关押,而是有期限规定。 法律分析 外地警察本地抓人说明事情相对来说是比较严重的。 警方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但并不是说一经公安机关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要被无限期的关押下去,这是有期限规定的,相应的逮捕也需要一定的条件。 适用逮捕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包括,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 结语 根据以上条件,逮捕是一项严格的法律措施。只有当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其他措施无法防止其社会危险性时,才能采取逮捕措施。逮捕并不意味着无限期关押,而是有期限规定的。因此,在执行逮捕时,必须权衡各种因素,确保合法性和必要性。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二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