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2、在信息系统中录入补贴申请信息; 3、获取补贴指标后提交系统; 4、系统验证通过的,到现场提交书面材料;提交不成功的:信息未完整填写或指标已发放完毕等原因; 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6、初审通过的收件;初审不通过的,说明理由,补充资料或修改系统信息; 7、复核。复核通过,经公示无异义,确定为补贴对象,汇总相关情况,制定资金拨付方案;复核不通过的,说明理由退件; 8、 区财政部门审核; 9、审核通过的,由区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法》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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